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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这个知名的学校摊上事了……

2023-1-1 09:27|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1566| 评论: 0

2020年4月10日06时起,因为隧道养护施工,青兰高速临汾到吉县段中乡宁收费站至光华收费站(吉县去往临汾方向)路段要进行全幅封闭施工,请所有车辆绕行通过。从光华收费站至乡宁收费站(临汾去往吉县方向)的路段可以正常通行,或根据交通指示牌的信息借道(借下行道路)通行,预计改造工程08月31日24时完工,对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来源:山西交控集团临汾南高速分公司。【临汾网事】携手【临汾便民在线】,致力于做临汾本地新媒体。关注临汾吃喝玩乐,临汾天气预报、临汾招聘、临汾旅


临汾新博学职业学校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占用尧都区贾得乡西亢村土地建设学生公寓楼和学生食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五十七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2020年4月10日06时起,因为隧道养护施工,青兰高速临汾到吉县段中乡宁收费站至光华收费站(吉县去往临汾方向)路段要进行全幅封闭施工,请所有车辆绕行通过。从光华收费站至乡宁收费站(临汾去往吉县方向)的路段可以正常通行,或根据交通指示牌的信息借道(借下行道路)通行,预计改造工程08月31日24时完工,对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来源:山西交控集团临汾南高速分公司。【临汾网事】携手【临汾便民在线】,致力于做临汾本地新媒体。关注临汾吃喝玩乐,临汾天气预报、临汾招聘、临汾旅


2022年11月5日对临汾新博学职业学校作出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809.1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并处罚款人民币肆拾贰万壹仟叁佰柒拾捌元伍角(421378.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2022)第007号)于2022年11月5日送达。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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