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汾网

搜索
易汾网 首页 运城 查看内容

运城盐湖区强化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管控措施

2019-8-20 14:19| 发布者: 运城| 查看: 4674| 评论: 0|原作者: 古国红

    近期我区国控监测点空气质量全省排名大幅下滑,市局党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近日,运城市盐湖区副区长黄锋斌召集城区八个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分析研判。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盐湖区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规定的管控措施,切实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具体措施有:
      一、严格工业源管控。加强对涉气企业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现场监察频次,发现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焦煤盐化四厂停产至8月18日。
      二、严格落实涉VOCs企业夏季错峰生产。生态环境部门特别加大错峰期间涉VOCs企业现场监察力度和频次,对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夏季错峰生产的实施断电措施。严查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不到位、未安装收集治理装置或收集治理装置闲置、运行不正常以及排放超标的企业。淘汰仅采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光氧催化处理、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大力推进源头替代,要求涉VOCs企业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三、加强拆迁工地、小街小巷改造监管。区住建局对监管区域内拆迁工地、小街小巷改造项目每天不少于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监督整改,对达不到要求的下达停工令、督促整改。
    四、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乡镇办立即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回头看”,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防止死灰复燃
    五、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优化道路通行路线,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在车辆高峰时段,加强人工疏导,减少车辆堵车怠速现象。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中重型柴油货车、农用三轮车、冒黑烟车辆管控,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周不少于2次夜间突查。
    六、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未安装油烟净化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停业整改,经过整改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每月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抽查力度,对油烟设施不正常运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七、加大汽修行业VOCs管控力度。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的汽修厂一律停业整改,经过整改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营业;至9月15日,每天10:00至18:00禁止车辆喷漆作业;汽修企业每周对VOCs治理设施检查维修一次,并做好检
    八、干洗行业污染整治。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干洗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并做好检查记录;至9月15日,干洗行业每天10:00至18:00禁止干洗作业。
    九、强化禁燃禁放措施。各办事处立即开展燃煤旺火禁烧专项巡查,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加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力度,派出足够力量确保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十、区能源局加大对已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村、社区、户的巡查力度,严防散煤复烧。  
   十一、严控油气VOCs排放管理。严控油品储、运、销油气挥发逸散,供给成品汽油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至9月15日,每天10:00至18:00 禁止实施装卸业务;油品经销业主每周对油气回收治理系统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商务部门每月抽检加油站的比例不少于辖区内加油站总数的 30%。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行为,对销售假劣油品和尿素的加油站,一律依法查处。
    十二、加快推进生产与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各排污单位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现场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一律停产。长期停产的企业一律断电,恢复生产前要完成生产与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安装联网工作。(责编:解晓峰 薛聪敏)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