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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临汾市13家医院、药店违法违规,被全市通报!

2019-8-7 16:56|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5309| 评论: 0

摘要: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通报13起定点医药机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将近期查处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行为, ...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

通报13起定点医药机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将近期查处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行为,予以通报。

  一、临汾泽华外科医院

  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查实临汾泽华外科医院存在违规录入费用等情况,根据协议扣除违规金3.65万元,处违约金7.3万元,共追回10.95万元。

  二、仁和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举报线索查实,该医院存在物理治疗与中医治疗费用占比过高,违反《临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规定。对该院进行约谈,要求针对查明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扣除违规金和违约金共计16440元。

  三、侯马毋建红内科诊所

  该诊所存在大额超标准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串换目录结算、违规将定点机构内部独立场所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其他机构、违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结算等违规行为,违反《临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六十二条,对该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及结算业务,限期整改。

  四、侯马平安医院

  根据举报线索查实,该医院存在将门诊费用捏造为住院费用,且病情与实际不符,属伪造住院病历,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根据《临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对该医院做出如下处理:1.根据《定点医院协议管理办法量化考核评分细则》扣除分值10分并列入年终考核结算;2.通报批评,追回住院患者违规医疗费3529.22元,扣除医疗费总额5倍违约金17646.1元,共计21175.32元;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有关政策规定,限期整改。4.侯马市医保局将此案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5.暂停医保定点服务资格,限期整改。

  五、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郭村新村店、中大街店、华康店

  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郭村新村店、中大街店、华康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依据《临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对上述3家零售药店处暂停协议3个月,限期整改。

  六、春康药业、山西森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临汾博信药店、竹林大药房临纺药店、阳光百姓医药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普康欣药业有限公司、康华堂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日常稽查查实,上述6家药店存在摆放日用品、执业药师不在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留存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依据《临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对上述6家零售药店处暂停协议3个月,限期整改。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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