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支队长史军首先对此次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整治过程中,支队在整治违法建设的同时,通过自查、自纠、自检,查找自身问题,积极整改,建立并完善支队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三点: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临汾市规划局规划执法(办案)程序暂行规定》以及单位规章制度办事,切实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行为,支队要加大查处力度,拒绝违建。 二、切实转变规划执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支队执法服务长效机制。对于企业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工程,支队要积极予以支持,为企业提供便利。同时要落实好“事前提醒、事中指导、事后回访”,使支队与企业项目负责人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一方面使项目负责人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从而自觉遵守建设程序;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支队人性化执法,使企业对我们执法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配合,切实把专项整治的“最后一公里”工作做好。 三、狠抓队伍廉政建设,建立良好的防御体系;完善支队规章制度,规范规划执法办案程序;加强法制业务学习,提高队伍思想认识和执法效能;建立支队辖区信息化管理,加大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将进一步改进规划执法工作,增强行政执法服务意识,提升规划执法水平,努力强化城市规划执法的良好形象,在与企业的良好沟通中,共同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