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刘志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6月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免如下。 任命: 刘志宏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鑫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康蕊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磊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甄飞同志任区教育综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耀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韵晟同志的区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张鑫同志的大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莉同志的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其中:原任涉改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