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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要通知!

2023-5-22 07:48|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1777| 评论: 0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尧都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尧都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2023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着眼防灾减灾、灾后重建、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民安居工程“一启动三加快”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居发〔2014〕14号)、《尧都区采煤沉陷区及农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安置工作方案》(尧区政办发〔2017〕65号)和省、市关于灾后重建和灾害治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指示精神,尧都区人民政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以人为本,精心安排,统筹推进全区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尽快消除地质灾害威胁。通过治理搬迁,实现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住户灾后恢复重建、宜居宜业、居住安全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快速推进。从地质灾害威胁重、危险大的村庄入手,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治理搬迁工作。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快速推进治理搬迁工作。
  (二)坚持自愿搬迁原则。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和照顾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尊重群众意愿,乡(镇)、村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对居住在高危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生命财产时刻面临严重威胁的住户,进行动员搬迁。
  (三)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管到底,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保持拆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实行一个标准补偿、一个方案安置,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目标任务及搬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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