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市委编委《关于印发<临汾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编发〔2021〕12号)和市委办公室《关于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临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临办字〔2022〕7号)等有关规定,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现将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内部科室设置:办公室、文秘机要科、会务科、后勤服务科、信访法治科、督查审计科。内部科室设置:办公室、党务工作科、人力劳资科、社会保障科、人才服务科、宣传信息科。内部科室设置:办公室、项目促进科、投资管理科、商务科、投资运营科。内部科室设置: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工信科技科、安全监管科、国资管理科、创建国家级开发区事务科。内部科室设置:办公室、预算科、综合科、金融科、评审科。内部科室设置: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城市管理科、综合事务科、住房保障科、工程事务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园林环卫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内部科室设置:办公室、营商环境服务科、审批一科、审批二科、审批三科。3.重点项目和经济统计中心(归口经济科技发展部管理)6.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规划管理科、土地收储科、土地利用科。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