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汾网

搜索
易汾网 首页 吕梁 最新资讯 查看内容

山西出台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的办法

2020-7-3 15:39| 发布者: 吕梁| 查看: 3681| 评论: 0|来自: | 山西组工

摘要: 山西出台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的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精神,近日,省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全省组织人事部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的办法(试行)》,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为好干部撑腰鼓劲,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办法》紧密结合组织人事部门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对涉嫌诬告陷害行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甄别研判、调查认定、处理追责、澄清正名等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

《办法》规定

  对在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职级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专项检查等组织人事工作中通过故意虚构、编造、捏造歪曲事实等手段诬告陷害他人的,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担当作为的干部进行诬告陷害的,应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受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应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办法》要求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鼓励提倡实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和抵制诬告陷害行为。

●短 评●

向诬告者亮剑

还好干部清白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试行《关于全省组织人事部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的办法》,明确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查处,规定澄清正名的方式方法,压实主持公道的工作责任,给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送上“定心丸”,向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人亮出“清风剑”。

  近年来,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构建起电话、短信、信访、网站横向“四位一体”,省、市、县纵向“三级联通”的综合举报平台,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实中有一些被触动利益或别有用心的人让信访举报变了质,利用信访举报诬告陷害、中伤他人,既挫伤党员干部特别是一线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又破坏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

  在一线干事创业,难免会引起他人不满。对于恶意的举报陷害,如果长时间得不到澄清,不仅会让干部心灰意冷,而且会助长诬告陷害的不良之风。组织部门欢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信访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但对诬告陷害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惩戒,及时曝光,让“黑衣人”现形于“阳光”下,让其“费尽心机一场空”。对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特别是诬告陷害正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的干部,坚决从严处理。

  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对干部负责。今日之山西,是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技舞台,是干事创业者的烽火沙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既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让干部明白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又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不实举报的干部主持公道、还以清白,充分彰显组织为干部担当负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转型发展主战场上心无旁骛谋发展、乘势而上谱新篇。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