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汾网

搜索
易汾网 首页 吕梁 最新资讯 查看内容

汾阳贾家庄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涉火案件

2020-3-25 09:17| 发布者: 吕梁| 查看: 3730| 评论: 0|来自: 汾阳融媒体中心

摘要: 汾阳贾家庄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涉火案件

3月22日,贾家庄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贾家庄镇太平村口307国道旁耕地里有村民焚烧杂草。接到举报后,贾家庄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询问,民警锁定了董寺村村民李某,依法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调查,违法行为嫌疑人李某对自己焚烧杂草的行为供认不讳,在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后,李某深刻认识到焚烧杂草的危害和自身错误,现场作出了书面检查。

同期声:通过教育,认识到了(错误),以后绝对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了。贾家庄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汾阳贾家庄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涉火案件

贾家庄派出所副所长 孔祥倩

通过此次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春季气候干燥,焚烧秸秆等野外明火行为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在此我们呼吁城乡居民牢固树立防火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避免火情发生。清明节即将到来,防火形势更加严峻,我所将进一步加大防火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火案件,从重、从快处罚,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链接:

近期汾阳市气候以晴朗干燥为主,大风天气逐渐增多,森林防火进入高火险期,护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连日来,汾阳市各乡镇因焚烧秸秆、杂草等违规用火行为引起的涉火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村民认为焚烧秸秆、杂草是一件小事,其实则不然,秸秆及杂草燃烧时形成的烟雾对人体有害,尤其是对老年人危害极大,容易导致气管炎的发生;焚烧秸秆和杂草极易引燃周边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秸秆、杂草焚烧时地面温度急剧增高,会破坏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直接导致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下降,影响农民经济收入。同时,关于秸秆、杂草焚烧,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因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的,环保部门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产生烟尘等污染物质将处以罚款;造成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将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在此提醒广大城乡居民要树牢防火意识,严格遵守市政府各项措施制度,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杂草等野外用火行为,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清明期间文明祭祀,严防火情火灾发生,共同保护绿色家园。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