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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尧都区人民政府重要通知!!!

2019-12-3 17:16| 发布者: 良子| 查看: 4758| 评论: 0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尧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尧区政发〔2019〕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临汾市尧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第 675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8〕43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属地、动态管理以及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与辅助器具适配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及救助条件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主要为 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 7—14 岁。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条件。

  1.具有临汾市尧都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

  3.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

  4.残疾儿童监护人有正确认识和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

  三、救助内容及救助标准

  根据残疾儿童个性化需要,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康复等方面的服务。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的救助内容、标准如下:

  (一)儿童残疾筛查诊断。

  经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确诊的 0—6 岁残疾儿童,按400元/人给予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

  (二)康复训练。

  1.为0—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2.为小年龄及已进入普通幼儿园的残疾儿童和7—14岁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9000元/人/年。

  3.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由定点康复机构或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4.残疾儿童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康复训练救助,其中,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在同一定点康复机构内自主选择康复训练类别,但全年享受总救助服务标准不超过单项康复训练救助标准。

  5、在尧都区定点康复机构训练,户籍为本地的残疾儿童,从我区康复资金中给予全日制康复残疾儿童每人每年2000—5000元补贴,支付给康复机构。

  (三)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经专业机构评估,确需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按《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见附件)规定配置基本辅助器具。其中,助听器和人工耳蜗产品实行政府招标采购,由定点康复机构免费向听力残疾儿童提供适配或手术服务。适配服务救助标准为1200元/人。

  (四)手术。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为经评估符合国家《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规定条件的0—14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免费实施术前筛查、植入手术及4次术后调机服务。上述服务救助标准为16000元/人。确因招标采购产品原因未通过项目筛查而在指定医院自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由山西省儿童康复中心给予30000元一次性救助。

  2.肢体矫治手术:为0—14岁的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12000元/人,其中,10000元用于矫治手术救助、2000元用于术后不少于1个月的康复训练救助。

  (五)支持性康复服务。

  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参与康复决策过程、寻求解决家庭困境有效途径等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已接受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支持性康复服务。救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

  四、康复救助流程

  (一)申请。

  由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区残联提出救助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向区残联提出救助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定点康复机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

  区残联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区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区残联与民政、扶贫开发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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